2016-12-03 20:09 人阅读 来源:未知
妻子被人强奸,丈夫报警在追赶强奸犯过程中殴打强奸犯致其轻微伤,随后被刑事传唤取保候审,法院判因故意伤害罪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去年7月22日晚,妻子将她被耿某强奸一事告诉了丈夫。次日早上,张某便去找耿某。后在顺义区某镇发现耿某后,张某当即报警。在随后的追赶过程中,他持砖头砸对方,看到耿某翻越栅栏,又捡起砖头向其腰部砸去。两人后撕扯起来,其间耿某逃脱,最终被警察抓住。
经鉴定,耿某腰部所受损伤属轻伤一级,头、面、眼部、左肘及腰背部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张某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去年8月4日,张某被刑事传唤,同日被取保候审。最终,鉴于张某自首且被害人具有过错,北京顺义法院一审张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耿某因强奸罪被判刑3年10个月。丈夫打伤强奸犯获刑,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上有不少网友表示这是正当防卫不应该判刑,但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当时犯罪人员耿某没有做出不法侵害行为对张某没有造成情况下,张某对耿某打伤在此过程中张某已经触犯故意伤害罪,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所以应受刑法处罚。
正当防卫四个条件: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延伸阅读: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我们|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Copyright ©2004-2016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