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5 16:55 人阅读 来源:未知
原标题:原创 | 捷豹路虎4S店涉虚假销售 客户提新车发现竟为“二手车” )
12月4日下午,刚刚购买了一辆捷豹F-PACE跑车型SUV的市民陈先生,来到北五环某捷豹路虎4S中心维权。11月27日,刘先生在该处购车后发现车载导航定位不准,行驶中存在异响和抖动。更让其惊讶的是,新车的销售记录显示,该车“车主”另有其人,同时,厂家早在今年10月7日就已经针对该型部分车辆发布过“维修行动”通告,而自己在购车前却一无所知。
对此,4S店方面表示,系统中出现除陈先生以外的其他购车人,是由于4s店在车辆正式售出前虚报销售业绩,先制造假销售信息所致。在刘先生购车时店方并未获知相关“维修行动”通告。目前,双方尚未就后续处理事宜达成一致。
新车上路问题频发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于11月27日在北五环某路虎捷豹4S中心全款购买了一辆红色捷豹F-FACE跑车型SUV,总价51万余元。当时,他曾希望进行车辆试驾,但因时间问题未能实现,“因为我相信捷豹这样的大品牌,这是它第一款SUV,而且又是在正规的4S店购车,质量肯定有保障。”
然而,陈先生刚把新车开出半个小时左右,就发现了异常。“我在机场第二高速上,就感觉整个车里面在嗡嗡地响”,刘先生说,当时其车速在100迈左右,车身出现了抖动,而且噪音非常大,又不知道具体来自哪个部位。陈先生当场给4S店打电话,工作人员称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陈先生个人的感觉问题,“我也没太在意,觉得可能刚开新车需要适应。”
此后几天里,陈先生逐渐发现新车的导航功能也存在问题,“我本来想定位北五环的一个地方,结果导航却显示在通州”,随后他查询了导航里的GPS信息,结果发现根本无法搜索到卫星,“我觉得这肯定是硬件问题。”
客户发现新车竟为“偏离工艺”的“二手车”
11月30日,陈先生将车开回4S店,并向工作人员反馈了相关情况。随后,4S店内工作人员查询了陈先生所购车辆的相关信息,并对车辆进行了检测,同时出具了“施工单”。
在客户提供的“施工单”复印件上,前街一号记者看到上面记录了陈先生的个人及所购车辆详细信息。在“描述”一栏中,记者看到了包括“横撑杆发生咯吱声”、“后弹簧发出咯吱声”、“车顶天窗面板空气倒流板弹簧移位”等六条记录,且每条记录后均有以“K”打头的活动编号。
而最让陈先生无法相信的是,工作人员现场通过联网查询的结果显示,该车的购买者并非陈先生,而是一名于姓购买者,且系统首次登录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陈先生随后与店方交涉,得到的答复是其购买的确为新车,而此前购买者的出现,系店方向厂商虚报销售业绩导致的。
更让陈先生气愤的是,他在与4S店交涉过程中获得了一份编号K417的“维修行动”通告打印件。其中注明主题系“横撑杆发出咯吱声”,涉及车型、识别码范围均与陈先生所购车辆相符合。
该通告内容中提及,“有限数量的F-PACE车辆可能在制造时偏离了工艺,在某些情况下,在不平整路面上行驶时,可能听到座椅后面的后轮拱区域发出咯吱声。经调查确定,车辆后面安装的横撑杆会摩擦到车身,从而导致在上述情况下发出金属噪音。”通告中注明,“未售出的车辆必须在将车辆交付零售市场之前加以修复”,并标明发布日期为2016年10月7日。
据了解,该文件系捷豹生产厂商下发,发送范围包括所有国家、地区销售公司、授权维修厂和进口商(北美地区除外)。
陈先生表示,自己的车辆是在该通告发布50天之后购买的,而在购买前,4S店没有做任何告知,也没有进行返修,“再加上莫名出现的另一个‘买家’,这简直就是欺诈,谁都不会去买这样一台问题车。”
虚报销售致新车变“二手”
4日下午,前街一号记者跟随陈先生来到购买该车的捷豹路虎4S中心。店内一名工作人员在与陈先生的谈话中坦陈,系统中之所以出现其他人的信息,是因为该中心在之前的销售过程中虚报了销售数量。“我可以百分百的保证,这辆车绝对没有真正卖出去,绝对不是二手车”,该工作人员称,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通过向车辆生产厂家多报销售业绩,从而拿到更多的返点。
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这种做法在行业内很普遍,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而且这款车刚上市,市场对其认识度比较低,所以也不太好卖,我们的压力也很大”。
据了解,店方在虚报时使用的个人信息主要来自行业内部,且4S店方面也不会将此事告知“被买车者”本人。
对此,陈先生认为,店方并不能证明他们所说的虚报没有构成事实上的购买,“如果他们说的不是真的,我们消费者也不知道。”
4S店:获知通告时车辆已售出 可延保不退车
对于“维修行动”通告发布50多天后,4S店仍未按通告采取措施,导致“问题”车辆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被售出的情况,该4S店销售负责人刘先生表示,尽管通告上注明的发布时间是10月7日,但是店方直到11月30日之后才获知,“也就是说他(陈先生)买车之前,我们并不知道这个事情,所以不可能提前告知他”,因此不存在欺诈的情况。
而至于店方滞后知晓通告的原因,刘先生称,任何发布都要有一个过程,“这其中具体的原因我也没有办法说的清楚。”4S店在接到通知后已经按要求对未售出车辆进行了升级,同时也通知了更早些时候售出车辆的车主,“但是否接受只能由客户做选择。”
刘先生同时表示,由于店方在虚报销售时将客户的购车时间提前,导致陈先生购买的车辆保险期已经过去半年。对此,店方已经向陈先生提出包括赠送“整车一年厂家延保”、“两次基础保养”等在内的解决方案,但由于不符合厂家规定的退车条件,因此,不能满足陈先生的退车要求。
目前,陈先生已明确表示不能接受该捷豹路虎4S中心提出的方案,或将寻求其他解决途径。
延伸阅读: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我们|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Copyright ©2004-2016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