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网络购物操作不慎,江苏一小伙误把1万元货款通过支付宝转给了湖南省嘉禾县一居民账户内,对方却拒不退还。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网络系统就地审结了这样一起支付宝转错钱款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周某返还原告蔡某1万元。
90后的江苏小伙蔡某使用支付宝汇款,因操作失误将款1万元错汇至嘉禾县石桥镇周某的支付宝账号上,蔡某心急如焚,向支付宝客服求助。在支付宝的帮助下,蔡某与周某取得联系,但周某以不会使用支付宝为由拒不返还。随后,蔡某多次与周某交涉,而周某仍拒绝退还钱款给蔡某。迫于无奈,蔡某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法庭。
鉴于蔡某家住江苏路途遥远,来往嘉禾法院开庭不仅不方便而且花费的成本较高,为此,嘉禾法院决定通过远程视频网络系统进行开庭。在庭审过程中,蔡某一一出示了相关证据,周某对此并不否认,但仍借口涉案的1万元已被自己花掉而无力退还。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没有合法根据而取得蔡某错汇的1万元属于不当得利,应如数退还给蔡某。见法院动了真格,周某在判决当场表示当即履行退还义务,并把1万元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了蔡某,蔡某当场进行了确认。
至此,一桩跨省追讨转错款的案件在承办法官的悉心办理下而成功结案,嘉禾法院法官高效务实和为民着想的办案作风受到了当事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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