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男子王某等4人色胆包天,凌晨将醉酒的酒吧女抬上面包车后实施轮奸。女孩酒醒后欲报警,王某等人用围巾等物品将其残忍勒死,后将尸体用水泥块封藏在废弃的水缸内,后又抛尸。直到4个月后,尸体被捕虾农民发现而案发。15日,经最高院核准,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王某在淮安市区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通过女尸手机获知身份
2014年3月24日,在淮安市涟水县保滩镇十堡村境内废黄河边,几名捕虾人在河边发现一具女尸,立即报警。
记者了解到,尸体上压着一块水泥板,身上还有一部没有电池的手机,经法医鉴定,死者已死亡4个月左右,系口、颈部遭压迫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警方恢复出该手机内通讯录及部分内存图片,证实手机所有者身份为17岁的小敏(化名),她的身份为淮安市区某酒吧一名酒吧女。
面包车内的罪恶
案件发生后,警方很快将王某等4人捉拿归案:主犯王某1986年出生,而其余三名案犯均是95后,他们之所以要将17岁的小敏杀害,是因为酒醒后,小敏发现被强奸要报警。
原来,2013年11月20日22时许,王某等4人在淮安市区某酒吧喝酒时认识了酒吧女小敏,后小敏醉倒在酒吧门口并与保安发生争执,王某等人以认识小敏为由,将其抬上王某的面包车,后在车内对其实施轮奸。次日凌晨1时左右,小敏酒醒后发现自己被强奸拿出手机欲报警。为防止事情败露,王某等人用围巾等物品将其勒死。
主犯被执行死刑
将小敏杀死后,为毁尸灭迹,王某驾车带着三同伙与小敏的尸体多处寻找藏尸地点。后商议将小敏的尸体先藏匿在同伙倪凯(化名)家中一个废弃的水缸中,并用水泥封起来。由于害怕家人发现水缸异常,当日下午,他们又将水缸砸开,取出尸体,用三轮车运至涟水县保滩镇十堡村境内废黄河边抛尸。
2015年5月,王某等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淮安市中院分别判处死刑、死缓、有期徒刑,判决后,主犯王某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后经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院复核。最高院依法核准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今年2月15日,王某在淮安市区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记者了解到,另外三名同犯分别被判处死缓和20年有期徒刑。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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