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30 22:45 人阅读 来源:未知
2017 年 2 月 17 日,北京卫视科教频道《法治进行时》栏目以《投资移民是“馅饼”还是“陷阱”》为题、以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国际法律事务部主任封跃平律师代理的几起美国 EB-5 投资移民纠纷案为例,对美国 EB-5 投资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报道。
在采访中,封跃平律师介绍似乎在移民中介的口中,大多数项目都是完美的。而实际上,一个真正专业的移民中介,在对项目进行审查后,对投资者是有风险提示和披露的义务的。比如投资款是否可以被项目方公司独立控制、是否有实质性的商业活动、EB-5 资金占项目资金比例、是不是仅有商业计划等。而我们经常所说的“投资有风险”的一个前提是投资者对于风险是知晓的,而不是出现问题以后移民中介双手一摊,一句“投资有风险”就要把投资者打发了。
投资移民关键字:投资
在办理过程中,投资移民者务必认清美国 EB-5 投资移民的真面目,即先有投资,再有移民。移民毕竟关乎自己甚至整个家庭对未来生活和工作的规划,投资移民投资移民,不要一心只记得“移民”而被遮蔽了双眼忘了“投资”,既然是投资,小心方能驶得万年船,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
投资移民关键字:勿轻信
节目当中还提到,记者在走访了两家中介机构之后发现,两家公司无一例外的都向记者表示自己的项目是最好的,移民成功率是最高的。当记者问到有何风险时,对方都没有作出正面回答。这种现象也给广大投资者提了个醒,即“勿轻信”,如果别人不对项目进行审核、不对项目风险进行披露,那自己就要对项目有个完整的了解,从而最终作出是否投资的决定,封跃平律师在采访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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