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陷以房养老骗局 子女:报警5次 派出所只认房本

2017-08-12 18:43 人阅读 来源:未知

 (原标题:房“诈”)

老人陷以房养老骗局 子女:报警5次 派出所只认房本为了维权,7家被骗老人的子女共同制作了长达1.5米的详细情况说明,包括房屋信息、银主信息、受托人信息等等。(南方周末记者 滑璇/图)

数十位北京老人在参加一个“以房养老”理财项目后,失去了房子,并背负巨额借款。子女们怀疑,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银主、受托人、中间人、买房人巧妙配合,各种合同公证则可能替他们规避了法律风险。

司法部已责成北京市司法局组成核查工作专班,尽快查清事实,特别是公证员尽职审核方面的问题。

北京市司法局:公证机关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或涉及处分不动产的委托公证时,老年人必须由成年子女陪同,必须进行录像。

近年来,公安部多次发文,严禁公安机关介入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以防公权力被滥用。发现报案的老人众多,公安机关立了案。

李凌至今记得,她与母亲的一次争吵。

2015年5月,母亲张培向她介绍了一个“以房养老”理财项目:只要押个房本,从银主处借到几百万,再交给人去理财,一个月就可收取十万以上的利息。

张培、李凌名下各有一套房产,母亲希望全押进去,李凌觉得“太悬”。没聊多久,分歧成了争执,李凌摔门而去:“我绝对不投。你要是能接受自己的房子没了,你就去投。”

转眼到了暑假,向来节俭的张培居然自掏腰包,请女儿欧洲四国游,一路上还想给她买这买那。李凌当时以为,大概母亲年岁大了,想开了。

李凌不知道,彼时的母亲早已押了房本,正憧憬着号称每个月11.5%的高额利息。和她母亲一样,把安身立命的房子拿出来的老人,多达几十位。

他们的“理财人”叫广艳彬,时年36岁,额宽唇厚、身材微胖。他在很多老人眼中敦厚老实,对老人毕恭毕敬,称七十多岁的阿姨为“大姐”。

一年后,老实人和“以房养老”露出了真实面目——自动上门的不是高额利息,而是搬家公司和彪形大汉。老人们被告知,房子已被过户到别人名下。

面对房、财两空,老人们如梦方醒。他们的子女怀疑,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银主、受托人、中间人、买房人巧妙配合,各种合同公证则可能替他们规避了法律风险。

主流媒体高度关注此事。2017年7月26日,《人民日报》刊发《谁“偷”了老人的房子?》。报道援引法律援助律师的话称,“这就是以‘理财’之名实施的新型‘房诈’,是披着合法外衣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银发收割’。”

7月27日,司法部责成北京市司法局组成核查工作专班,尽快查清事实,特别是公证员尽职审核方面的问题。发现违规办证的,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8月3日,司法部网站刊发司法部部长张军的讲话。张军指出,近期有些地方陆续出现一些违规公证个案,影响极坏,教训十分深刻,暴露出少数公证员防范意识不强,质量观念淡漠,屡屡突破底线。必须切实吸取教训,查补工作漏洞,强化公证质量管理和队伍管理。

1

糊涂合同,糊涂账

2016年5月19日上午,67岁的李树达与广艳彬相约在西直门西环广场见面。前一天,在朋友的介绍下,李树达与广艳彬刚刚相识。

在西环广场塔3办公楼12层的北京市方正公证处,李树达第一次见到了龙某武。广艳彬介绍,龙是他的“合伙人”,“合作了很长时间”。

龙某武要来李树达的身份证、户口本、房本等资料,跑到旁边复印,之后在隔断式的开放办公区里找了一处工位,叫着李树达一起坐下。

李树达记得,龙某武拿了一摞A4纸打印的文件,一手盖住纸上的内容,另一手掀开纸张的下角,让她逐页签字,“他一直催着说阿姨快点,下午咱还有别的事呢”。

离开公证处时,李树达都不知道自己签了哪些文件,甚至把公证处误认作龙某武的公司。直到5个月后,女儿张雪飞带她前去讨要公证书等文件,李树达才恍然大悟。

在方正公证处,李树达签了三份合同。

第一份是借款合同,李树达向银主王某借款230万元,月息2%;借款期限1个月,如逾期不还,则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抗辩权。

另两份是委托合同,受托人都是龙某武,他被授权代为查询、签署房产抵押、解押等手续,代为出售房产并代收房款。需要指出的是,委托合同与借款合同没有任何关联。

数十名声称被骗的老人,绝大多数都签过类似的三份合同,很多人的借款合同中还有房屋抵押条款。但他们都不知道自己签了什么,也一直没拿到公证书。

根据2006年司法部发布的《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处制作的公证书正本,由当事人各方各收执一份。但公证处表示,老人们异口同声地在询问笔录中声明:公证书由出借人、受托人或他们指定的人领取,所以公证书制作完成后并未通知老人。

从公证处出来,许多老人当天就被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去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李树达说,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她的房本被拿走了。

之后,银主通过卡对卡转账,将约定好的借款打到老人的银行账户里。但事实证明,老人们的借款,仅有一部分通过卡对卡转给了广艳彬,去进行所谓“理财”。

借款一到账,老人们就被要求转账。因涉及较大金额,他们得去银行柜台办理,每次都有龙某武等受托人或中间人陪同,有时甚至由他们直接操作。

71岁的王奕龙收到借款200万元,但用于“理财”的仅128万余元。据他回忆,剩下的71万余元中有一笔50万元、一笔15万元,是在龙某武要求下,先从他的卡里取出,再转账。这样一来,他只能从银行查到自己的取款记录,但查不到转账流向。此外,王奕龙还被要求从ATM机上取出几万现金,交予另一中间人邵某。

声称被骗的老人,都有这样的糊涂账。少的几万,多的几十万。经子女们梳理,公证费、首月借款利息、中间人索取的辛苦费等,这些相对清晰,但远远无法把账做平。有人怀疑,其中可能有银主的“砍头息”(民间放贷者从本金扣留一部分钱,但借据记载的数额不变)。

至此,老人们抵押了自己的房子,换得远低于房屋实际价值的借款。这些钱除了部分给银主和中间人外,大部分落入“理财人”广艳彬手中。

老人陷以房养老骗局 子女:报警5次 派出所只认房本韩奶奶家的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家中的物品被扔出。韩奶奶和老伴几乎天天乘坐两个小时的公交,从昌平到朝阳“守房”。(南方周末记者 滑璇/图)

2

空头承诺,高利息

自签字的那刻起,老人们就期盼着通过“理财”获得高额回报——月息5%到15%,远高过他们每月需要偿还银主的利息。

老人们甚至都不必操心还钱的事。因为广艳彬承诺,银主的利息,也由他来支付。

然而,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老人与银主约定的借款期限大多为一个月,但与广艳彬约定的理财期限多为三至六个月。

北京市司法局:公证机构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或涉及处分不动产的委托公证时,老年人必须由成年子女陪同,必须进行录像。

也就是说,当银主的借款到期时,即使借款利息能按时归还,但理财本金还在广艳彬手里。老人到期无法还款已是板上钉钉。

欠款牵连着房子,命运全押在广艳彬身上。但广艳彬给老人们的,只有一张附有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手写借条。

从法律关系上说,广艳彬欠老人的钱,老人欠银主的钱。但广艳彬与银主之间没有债权债务关系。他是否能替老人还钱,全靠自觉。

2015年下半年后,广艳彬开始拖延向一些老人偿息。一种借口是,利息还能继续投资,利滚利,收入更加丰厚。

一开始,大多数老人是相信的,比如张培。自投资后,她从广艳彬手里只拿到还给银主的利息。去要理财利息时,她从广艳彬的电脑中看到,自己的虚拟账户里“都是钱”。

“可那账户都是假的。广艳彬承诺给我妈的利息,根本没拿到。”李凌说。

张培和广艳彬的约定比较特殊:张培自己直接向银主偿息。在加入理财项目的大半年里,广艳彬每月按时把给银主张某的5.6万元利息打到张培账上。张培从银行取出现金,直接交给银主——银主告诉她,现金还款可以为其避税。

张培当时还不知道,她与银主在借款合同中特别约定了“以双方实名银行转账为准”的还款方式。9个月下来,她还给银主的利息达到50.4万元,但从未要过收条,银主后来根本不承认。

至于其他老人,则是由广艳彬向银主或银主的中间人偿息。银主的中间人,也是委托出售房产合同中的受托人。广艳彬总是拿出给中间人的转账记录,有时20万,有时80万,然后告诉老人:这是好几家的利息,其中就有你们家的。

那些转账记录,是否真如广艳彬所言是替老人还款,谁也说不清。据老人们转述,多位中间人之一的龙某武就曾不认账:这是利息,不过没有你们家的。

2017年8月8日晚间山东卫视播出的《调查》节目中,龙某武说:“我不认识广艳彬,我是后面出了这个事以后我才认识他。之前我都不认识他。就做委托这一块,别的没有。”

节目中,龙某武还否认自己当过银主,“我又没钱又没什么的”。不过,有老人出示的借款合同显示,出借人为龙某武。

一两个月不还钱,中间人只是电话催促。时间长了,他们就会上门“拜访”。有时,白天晚上咣咣咣地敲门,“让邻居听见了,还以为我们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债务压力下,有的老人拿出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体己钱还息,有人甚至被逼写下二十几万元的现金借条。

正当老人们朦朦胧胧意识到什么地方不对时,房子的问题爆发了。

老人陷以房养老骗局 子女:报警5次 派出所只认房本广艳彬给李树达的借条上,借款期限为三个月;李树达与银主王某签订的借款合同上,借款期限为一个月。也就是说,李树达注定不能按时向银主还款。(南方周末资料图/图)

3

房被贱卖,人被赶

2016年10月16日,周日。张雪飞照例带女儿出门上课,丈夫也不在家。中午快11点时,她突然接到丈夫电话:“咱妈是不是把房卖了?有人过来搬家了。”

在小区的甬道里,张雪飞就看见了自家东西。家里,搬家公司的人正在打包,还有几个光头文身、戴着大金链子的壮汉。

“妈,你是不是把房卖了?”

“没卖。”

“没卖,那房产证呢?你赶紧拿出来看看。”

“房产证没在我手里。”

听到母亲李树达的回答,张雪飞心知不妙,马上报警。“人警察来了一看,对方拿着房产证呢,只能说那你们配合搬家吧。”

初冬的半夜,一家三代四口在西坝河附近租下一套40平米的一居室,总算有了栖身之所。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9月下旬起,多名参与“理财”的老人陆续失去房产,连人带东西被扔到大街上。直到最近媒体频繁曝光,“清户”仍未停止。

2017年7月22日,78岁的韩奶奶和老伴被“清户”。家里的物品由塑料布盖着,堆在楼下的过道上。韩奶奶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是附近施工的工人帮忙整理的。洗衣机、电冰箱、电视等值钱的东西,都没了。

其实自2016年5月起,就有多名老人的子女通过手机短信、银行转账记录等线索,无意中发现了父母的蹊跷。

子女们虽然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大多意识到这极有可能是个骗局。他们对父母虽有怨责,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维权。

可多数老人的房子依然没保住。李树达、刘超美等多名老人的房产被出售、过户。按照老人签下的委托合同,龙某武等受托人,有权自行出售老人的房产,无需任何理由。且委托合同与老人、银主间的借款合同没有任何关系。即使老人不借钱,房子也能卖。

许多房子被以市值的五六成甚至更低价格出售。李树达的房子位于东北三环内的新源西里,56.98平米,成交价260万元;刘超美的房子位于西南五环外富锦嘉园,97.26平米,成交价260万元;高玉宜的房子位于东四环外的金蝉北里,80.95平米,成交价203万元;董岩的房子位于北三环边的知春里,72.9平米,市价600余万元,网签价仅1000元。

从买家的信息中,子女们还发现了一些可疑的关联。比如,李树达的房子卖给了李某航,李某航与龙某武为同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高玉宜的房子卖给了刘某仙,房款的打款人是何某光——另一位老人的银主。

同时,房产的买受人之间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购买高玉宜房产的刘某仙,她的女儿某媛是刘超美家房产的买受人;而王奕龙家房产过户给了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逯某自称是某媛的男朋友。

子女们猜测,老人的房子被受托人低价卖到“自己人”手里。一旦再以市场价转手,就可获得高额利润。

4

房子保卫战

阻止过户,是保住房子的最后一线希望。

董岩的儿子董方发现问题时,父母的房子已被核验了一个多月。彼时,董岩过世不久,在律师的建议下,董方马上到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状告自己的母亲、兄妹,同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房屋异议登记。

“幸亏当时的政策是,有异议登记就不能过户。就这么着,我们把房子摁住了。”董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办完手续的五六天后,母亲接到银主电话,要求撤销异议登记,“说明他们在过户了”。

咨询律师后,张培立刻到公证处声明撤销委托,并对撤销行为进行了公证。撤销委托后,受托人再去卖房就属于违法。

张培把自己的经验告诉其他老人后,拿着撤销公证书兴冲冲跑到海淀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希望为撤销委托行为备案。

没想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却以没有相关规定、没有先例为由,让她吃了闭门羹。“我找了卖房过户的各个窗口,要求把撤销委托的公证书放在他们那,他们都不同意。让我没事就过来查。”张培说。

于是,在望京与女儿同住的张培,每两三天就要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以防房子被过户。北京城又大又堵车,从朝阳坐公交到海淀,单程要两个多小时。

2016年7月13日,张培陪王奕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权属,顺带查询自家房产时,被告知:你的房子已经被卖了,所有手续已经办完,只差最后一道过户手续。

当时,张培只随身携带了撤销委托公证书的复印件。工作人员看过后表示:公证书必须拿原件,要想阻止过户,明早九点一开门就来;如果过户的人赶在你前面,我们只能办理。

还好,张培第二天去得早。房子还在。

2017年8月3日,事情被曝光后,南方周末记者陪同一名老人到朝阳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为撤销委托公证备案。

先后两批工作人员均告知,备案无法办理,“就没这项业务”。但在房产权属查询窗口,一名工作人员答复老人:可以带着委托公证原件或复印件、撤销委托公证原件和房主身份证前来备案。

张培的房子只是暂时保住了。当受托人不能出售房产时,银主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具有强制执行条款的借款合同及相关公证带来的法律后果。

对于银主来说,如果法院拍卖老人抵押的房产,所得款项优先清偿银主借给老人的本金和利息。不够的部分老人再补,剩余的部分还给老人。而法院拍卖房产的价格普遍较低。

2016年8月,张培收到了海淀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她之前以现金方式偿还的50万利息,因没任何证据(连收条也没有),在法律上无法获得确认。她也可以让法院不卖她的房子,前提是,需偿还银主本金加利息共计217.6万元。

为了保住房子而产生的各种诉讼,并不只发生在老人与银主、中间人之间。有老人过世的,提遗产诉讼,好似一派兄弟阋墙、与父母争夺财产的景象;房子已过户的,就起诉买房人,主张购房合同无效,等等。

“不管官司能不能赢,至少要让法院先把房子查封。不然买房的人再把房子转第二手、第三手,想再找回来就不太可能了。”高玉宜的儿子说。

5

公证处的责任

在临时出租屋里,李树达向女儿张雪飞讲述了“投资理财”的整个过程。第二天一早,张雪飞便带着母亲向西环广场进发。

“事实上,在广艳彬涉嫌诈骗的这一系列案子里,银主、中间人、受托人、买房人不止一个,而且不断变化。没变的只有方正、国立、中信这三家公证处。”董方说。北京市一共有25家公证处。

不止一位老人说,之所以完全放心,是因为“公证处是国家的公证处”。张雪飞说:我们从不回避老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但公证处也并非完全没有责任。

他们指出,老人在不知道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签字、签字时公证员未在场,说明公证处没有尽到应尽的法律后果、风险等告知义务。

近年来,公安部多次发文,严禁公安机关介入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以防公权力被滥用。发现报案的老人众多,公安机关立了案。

李树达所签的三份合同,均由方正公证处公证员杨某舟公证。她说,在办理公证及签名时,自始至终从未见过杨某舟。就连实际经手的公证员助理顾某,也没和她说过几句话。

2015年7月,董岩夫妇在国立公证处也签了类似的合同并进行公证。该公证处一段3分钟的询问录像显示,公证员冯某曾对借款合同中的强制执行条款做出提示,但对委托卖房合同只字未提。这样的公证录像,并非个例。

子女们对比多份询问笔录发现,这些工作、学历背景各不相同的老人,给出的回答几乎一模一样,不乏“融资”“抗辩”“受让人”一类的专业术语。其中还有不要公证书、要求受托人领取卖房款等不合常理的内容。

“只要你签了这委托合同,你们家房子跟你就没什么关系了。房子什么时候卖、卖多少钱,连收钱都交给别人了,房子核验、网签、过户什么的,都不用你管。”董岩的儿子董方说,“一个心智正常的人,要是知道合同里写的这些,可能签吗?”

刘超美是在中信公证处办理的公证。据她介绍,当时老伴不在北京,而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完成委托公证,中间人做了一份假的离婚调解协议送到中信。协议中由原告×××负担诉讼费的字句里,竟出现了老两口之外第三人的名字。这样的协议,依旧盖上了中信的红章。

2017年7月31日,南方周末记者来到方正公证处。曾为多名老人公证的公证员杨某舟的办公室里坐着三个人,自称正在办理公证。而杨某舟却坐在前台,他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当天要在那里值班。

对于老人的事,方正公证处主任王士刚作出回应。他认为,既然老人们在所有文件上都签了字,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至于签字时是否有公证员在场、是否存在“蒙签”,“你可以到法院,让法院判断”。

王士刚还表示,公证时录音录像不是法律法规的硬性要求,但有些公证员确实录了。“如果提起诉讼,到时候有录像之类的证据,我会拿出来。”

方正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向南方周末记者出示了几名老人的公证卷宗。其中,不止一名老人在公证申请表上亲笔写下这样的话:我委托某人办理出售位于某地的房产,相关手续内容见委托书。

高玉宜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些是受托人一个字一个字念着让自己写的。写的时候没犹豫过吗?没想过房子会被人卖掉吗?她的儿子回答,“也想了一下,但对方一直在催,表现得很不耐烦。这么高的利息,我妈有点求着人家。所以卡了一下也没多想,还是按着要求写了。”

王士刚还曾告诉老人家属,有的银主、受托人是公证处的老客户。为他们办理公证的公证员杨某舟,在该处的民间借贷公证领域“排老二”。

8月2日,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公证协会提出了一系列规范公证办理的措施,即日起施行。内容包括:公证机构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或涉及处分不动产的委托公证时,老年人必须由成年子女陪同,必须进行录像。

据《人民日报》报道,今年5月3日,针对“北京市国立公证处接连发生数起为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导致当事人房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买卖或抵押的情况”,司法部对该公证处予以一系列处分,并吊销了曾多次为老年人办理牵涉“房诈”公证的公证员李某、冯某的执业执照。

冯某曾为本案多名老人办理公证。

老人陷以房养老骗局 子女:报警5次 派出所只认房本子女对被骗的父母虽有抱怨,但还是全心投入了法律维权行动。(南方周末记者 滑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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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归警察管”

在被赶出房子的那一天里,张雪飞一家前后报警5次。派出所的民警只认房本。

此后,他们不断到公安机关报案。先是去了老房子所在的片区派出所。窗口的工作人员听说是房子过户的事,说了一句:得去签合同的地方。

第二站,方正公证处所在的片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说,你得去转款(银行所在地)的派出所。

这一次,张雪飞拨打了110。“110说你是朝阳的,要去朝阳区公安分局的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到了红领巾桥的朝阳经侦,大门都没进去。门口的传达室给了她一个经侦电话,半个小时的讲述后,对方告诉她:你得找朝阳刑侦。刑侦的人表示,这属于经侦的受案范围且犯事的人在西城,你得去西城经侦。

辗转到了西城经侦,工作人员说我们这里不接报案,报案得去派出所。“再说了你这是自己签的合同,不归警察管,得去法院。”张雪飞向南方周末记者复述。

确实,公安部曾多次出台文件,严禁公安机关介入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这是为了防止公权力被滥用,个别人借公安之手报复、打击民事领域的对手。所以公安机关看到报案人手里有合同、公证书等文件,一般会劝当事人到法院解决。

2016年10月底的一天,接近凌晨快两点,张雪飞还和爱人开着车在西直门桥上漫无目的地瞎走。方正公证处就在一公里内。两人不知道还能干什么、还能找谁,兜兜转转一番,进了最近的一家派出所。今晚,报不上案就不走了。

正是那天晚上,派出所的民警收了张雪飞的材料,之后又转到西城经侦。但民警告诉她:收材料不等于立案,要想真的立案,至少要凑四到七家。

不只张雪飞,子女们把能跑的地方都跑了,公安、信访、司法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原本互不相识的人,在公证处、派出所偶遇,最终走到一起。

他们慢慢学会了用手机、录音笔录音取证,用手机软件查询企业工商资料,还把与案件相关的各种文件装订成册、排出目录序号,相约着到各处讨要说法。

为了解决报案、立案的事,几位老人的女儿穿戴整齐,打算在公安局门口撒泼。可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女性,憋了半天,谁也张不开嘴。

2016年11月,广艳彬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西城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立案。2017年2月27日,广艳彬因涉嫌诈骗,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之所以立案,是因为发现前来报案的老人很多。如果只是个案,确实可能是老人签合同、做公证时的疏忽。但如果同样的情况大面积爆发,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

据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统计,截至目前,仅广艳彬涉嫌的、由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移送检察院的案子就有30起左右。工作站已向社会发出预警。

这期间,李树达等三位老人到北京电视台录制了《生活广角》栏目,讲述各自遭遇。节目中,北京某著名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承诺,“你们三个人的官司,我免费为你们代理。”

下了节目,老人们找到这名律师。律师表示,你们的案子比较复杂,刑事、民事加在一起,一家要你们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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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广行动”

并非所有老人都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016年国庆期间,李凌来到一个叫田新颜的人家中。到达时,田家已经坐了一屋子老人。田新颜从2014年便加入广艳彬的“理财”项目并不断拉人。她曾告诉其他老人,自己赚来的钱已在北京、深圳各添置了一套房产。但2016年春节过后,广艳彬曾多次向老人们表示:自己的资金链已然断裂。

“我当时的想法是,咱们得联合在一起报案。因为报案必须人多。”李凌向南方周末记者讲述,但聊着聊着,老人们的话头就不对了。

“他们说自己都拿了钱,不能报案。然后就开始商量,怎么再发展其他人把广艳彬(资金)的窟窿堵上,自己就可以踩着别人出去。大家基本上都赞同了。”

从田新颜家出来,北京正下着雨。李凌的心情糟糕至极。

事实上,当初被广艳彬拉拢的老人,有着不同的层级和角色。为广艳彬介绍生意的老人,多数可以从中获利。有的按人头提成,每拉一人拿两三万;有的按比例提成,多的可以拿到“理财”金额的5%;有的甚至作为中间人,分别与广艳彬和下家的老人签合同,克扣下家应得的利息。

当然,也有人只是希望与亲友分享赚钱机会,比如张培。看到她突然变得慷慨大方甚至出国旅游,王奕龙等人也加入进来。以至于后来在共同维权时,李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替母亲道歉。

同年10月,张雪飞也参加了类似的聚会。一个自称“老梁”的人召集了十几位70岁左右的老人——其中8人的房子已被过户,相约在广安门附近的一个酒店包房里见面。大家谁也不点菜,坐在一起喝水,没多久就被酒店轰了出来。

“会议”随即在大街上召开。张雪飞回忆,“老梁的宗旨就是,你找公安,公安不会给你房;你找媒体,媒体不会给你房。唯一能帮你把房子拿回来的只有广艳彬,所以我们不能报案,必须保护他。得保护他的行踪,不能让别人知道他去哪、住哪。”

让她感到有趣的是,这个由老梁主导的“会议”,一切都要按议程走。老人们要对每项议程举手表决,但凡有人不同意,就无法进入下一个议程。

后来又有人召集过会议,召集人带着律师,给急于拿回房本的老人出主意——转银主,即还不上第一个银主的钱时,向第二个银主继续借款。第二次的借款金额,除了第一次的本金外还包括利息、违约金等,至少要多出几十万。

张雪飞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通州的一位老人初次向银主借款时只有110万。但转了三次银主后,债务已累积到240万。“欠110万的时候,如果房子被卖了,自己还完债还能剩下大半。等到欠240万的时候,还能剩下什么?他们真的是要榨干老人的每一点残值。”

广艳彬被捕前后,又有一批老人发起了“保广行动”。十几个老人自愿签署对广艳彬的谅解书,还自掏腰包为他拼凑保释金。

目前,广艳彬涉嫌诈骗案由于证据不足,已由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除广外,银主、中间人等,并未受到牵连。

2017年7月30日,龙某武继续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质押、转单等广告,还配发了一张露出半张脸的自拍。照片里,龙某武坐在床边,床上堆满了一摞一摞红红的钞票。7月22日的朋友圈则是:“65岁单方转单能接的留言!”

8

“保健品朋友”

聊起老人们的现状,子女们总是不甘心。有人还开玩笑般的提出:这事要是不解决,咱几个也攒个局。

尤其有些老人至今似乎仍执迷不悟,包括想捞广艳彬以自救,相信他说的“我就是命不要,也得帮您把房子找回来”。

陷入圈套的几十位老人,极少有子女在国家公职机关上班,且生养女儿的居多。一名老人表示,她曾听到广艳彬在电话中讲,某人家有三个儿子,不能要。

有多位老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自开始接触,广艳彬便叮嘱:做“以房养老”项目,千万不能让孩子知道,不然孩子就不让做了!

“我要知道肯定不让做啊,这一听就是骗子。”一名老人的儿子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母亲从几年前开始购买保健品,“填进去”多少钱已经算不清了。有多名子女表示,介绍父母与广艳彬相识的,正是买保健品时结识的朋友。

李凌最后放弃了继续维权,决定自己从银主手中赎回房子。她原想,自己平时花费不多,母亲省吃俭用,凑出本金应该不成问题。孰料,母亲没有任何积蓄,近年来用在保健品以及其他所谓投资理财项目上的钱,高达七八十万。

幸好朋友们借了她一百多万元,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张培还上了银主的两百多万本金和利息。这意味着,即使将来广艳彬等人被追究刑责,这些钱也无法追回。

但和钱相比,家人和生活更重要。李凌永远忘不了2016年冬天,娘俩用2000块钱过完了两个月。她感觉,自己四十多年累积下来的人生,在那个冬天“一切清零”。

韩奶奶和老伴现在住在昌平,每天坐两个小时公交,到安贞附近的老房子楼下守着。老两口有个女儿,癌症晚期,还不知道房子被卖的事。不久前,老伴也查出了癌症。他和韩奶奶互相留了遗书。

李树达和女儿张雪飞一家,还在那个冬夜里租到的一居室中蜗居。邻居正在装修,电钻、锤子整天响个不停。张雪飞一边为房子奔波,一边待产。二胎的预产期只剩下不到一个月。

“我也埋怨我妈。但是我也想,她为什么非要去挣这份钱?她身体不好,每个月看病买药自费的部分就得两千多,她一个月的退休金才三千多。她是不想拖垮我们这个小家。”张雪飞说。

刘超美和老伴被“清户”后,“一不做二不休”,重新换锁搬了回去。现在,他们的房子新装了牢靠的大铁门,家里还有两条狗。聊起被骗的事,她说:“我们这群老傻蛋,净干蠢事。这是血的教训。”

 

“我进去得早,当时还是月息15%。后来人越来越多,利息就没那么高了,”刘超美回忆。她质疑过所谓高利润回报,但广艳彬告诉她,他的项目是“澳大利亚悉尼国际娱乐城”,涉及境外赌博,每月赚取投资额的60%,然后把15%分给刘超美这样的投资者。广艳彬还给刘超美看了电脑中的账目往来,“钱很多”。

尽管赎回了房子,但为了还朋友的债,张培和李凌又把那套房子卖掉了。签约时,张培和买家发生了争吵。买家对李凌说:阿姨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全世界都在骗她。

李凌知道,那个单纯、善良、轻易信人的妈妈,再也回不来了。

(应受访人要求,张培、李凌、刘超美、高玉宜、董岩、董方、田新颜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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