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过酒席未领证闹分手 女方拒还彩礼钱
□记者李晓波通讯员张克雷
本报讯年轻男女经媒人介绍,认识不足两个月就谈婚论嫁。男方给女方送了彩礼,办了酒席,但双方没领结婚证。谁料短短3个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对簿公堂。那么,这笔彩礼钱该如何处置?近日,汝阳县法院执结一起因彩礼钱引发的执行案。
今年2月,孙某、王某经媒人介绍相识,相处不足两个月,感情发展迅速,开始谈婚论嫁。孙某父母给王某家送去2.5万元作彩礼,办了酒席后俩人没领结婚证。
短短3个月后,俩人因感情不和经常吵架。孙某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归还彩礼。经汝阳县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应退还孙某彩礼25000元,而王某却不理不睬,故意躲避外出,拒绝履行义务。孙某要求强制执行,后因王某下落不明,该案暂时搁置。10月26日,执行法官在执行另一案件时获悉,王某刚从广州回来,执行法官利用午饭时间将王某控制,依法将其传唤到法院,其父随后也赶到法院。法官从法律和道德方面向他们释法析理,但王某骄纵任性,态度蛮横。
王某的父亲当场批评王某,并对法官说:“这孩子让我给宠坏啦,说话不知轻重,为这事俺家已在村里遭人白眼,这钱我替她还。”其父当场给亲戚打电话,履行了2.5万元,王某才免遭拘留,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在此案中,孙某要求对方归还彩礼的诉求,为何得到法院的支持?哪些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对此,办案法官说,彩礼是男方为达到与女方结婚的目的,依照习俗给付女方的财物,“依习俗给付”和“为达到和女方结婚之目的”,是评判是否为彩礼的关键,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此外,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条件,法律上也有相应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男方可要求女方退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王某在收受孙某给付的彩礼后,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女方理应根据法律的规定返还彩礼。
法官提醒,婚姻是建立在男女双方爱情的基础上,结婚意味着需要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相互包容、共同承担一定的责任,希望年轻人不能把婚姻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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