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9 21:18 人阅读 来源:未知
前些年,过完春节后大街小巷的“回收礼品”店格外热闹,名烟、名酒以及保健品回收生意火爆。在我国,烟草专卖,香烟只能从烟草公司渠道进货,不能回收;而酒类和保健品流通,也有严格的进货规定,商家不能售卖来源不明的货物。也就是说,回收烟酒及保健品本就属于灰色行业。
“回收香烟”行为是一种不合法行为。回收的卷烟是从消费者向卷烟经营者流动,从性质上讲是属于进货环节上出现的问题。《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首先,卷烟经营户“回收香烟”是一种“未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应当被禁止。其次,“回收香烟”不是正当渠道的进货,扰乱了市场秩序。此外,卷烟的质量无法保证,可能会损害消费者以及零售客户自身的利益。
深圳烟酒回收商家说从回收的烟酒看不乏为高档,有名贵的烟,有高贵的酒,“一般来说高档香烟回收价为7折左右;名酒价格稍低,有的5折,最多不超过7折”。这些烟酒转个手就掉大价,可以肯定不是自买自用,而是他人送的,抽不完,喝不了,通过回收渠道转换为现金,再此又一次的印证“抽者不买,买者不抽”。
回收市场如此旺盛,回收的对象都是谁呢?其中自然有亲朋好友所送,但是此类人少之又少,作为亲朋好友即使再有钱送,也是了解被送人的需求底细,送有实用价值,用得上的礼物,而送到装不下,用不了,又转为卖,此种送显然有点见外。而送此种酒烟的人,不是送实用,而是为送而送,无非是有求于他人,图个方便,或者说以此为见面礼,当作敲门砖,混个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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