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冒充教师猥亵女大学生获刑 一审被判一年两个月后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北京晨报讯 北京某大学在校生王某,虚构该校教师等身份,以配合性教育调查可奖励学分为由,将两名女大学生骗至酒店拍摄暴露身体隐私的照片,并实施猥亵。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一审因强制猥亵罪获刑一年两个月后,王某提出上诉后,北京市二中院维持了原判。
王某案发前是本市一所大学在读生,一审查明,2016年2月,王某通过QQ虚构北京一所民办大学2012级“刘婧”的身份结识了20岁的小静(化名),后以开设性教育课程、配合调查问卷、奖励学分为由,于同年4月4日中午,将对方骗至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的一家酒店内。王某让小静穿着其事先准备的多套服装,使用道具黑色绑带对其拍摄暴露隐私部位的照片,并违背其意志实施猥亵。
2017年3月12日下午,王某再次通过微信虚构该校学生管理办公室陈老师的身份,将19岁的小婷骗至学院教室拍摄照片,后欲将她带至酒店客房继续拍照,途中因小婷产生怀疑后借故离开。次日,小婷报警,王某被民警从学校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据王某到案后供述,其做这些就是为了满足自己对性方面的欲望与好奇心。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为追求精神刺激满足其性欲,以开展性教育调查为由欺骗被害人致使产生错误认识,在被害人不知反抗的时候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某如实供述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依法从轻处罚。据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王某上诉后,二审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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