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朱健勇 通讯员 梁云霄)车牌不翼而飞,后视镜上竟然还留着了张字条,上面赫然写着“想要拿回车牌,加微信号”。这一幕发生在今年1月4日清晨。法制晚报记者从房山警方获悉,同样的案件,还在房山区长阳、城关、燕山等多个地区出现,1月份以来先后有18辆小汽车车牌被盗。
“对于上班族来说,补办车牌是件耗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所以有的事主图省事,想直接加微信要回车牌,尤其是外地牌照的车辆车主,回原籍补办车牌可能会浪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负责案件侦办的房山分局刑侦支队侦查员陈警官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有的车主,在车牌被盗后,会选择直接加嫌疑人微信赎回车牌,这样无疑助长了盗窃嫌疑人的嚣张气焰,但是大多车主还是选择了第一时间报警。
接到报警后,刑侦支队的侦查员第一时间调取了多个案发现场周边录像,经过大量侦查工作最终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通过对案件进行串并,我们发现了一辆嫌疑车,在多个案发现场出现过,车上通常为三名男子,一人负责驾车另外两人下车实施盗窃”,侦查员们顺藤摸瓜,查出了其中一名嫌疑人徐某的身份。
1月12日凌晨,侦查员在海淀区嫌疑人徐某家中将其抓获,并起货作案嫌疑车。经讯问,徐某供认了伙同吕某、刘某二人盗窃车牌并留字条索要赎金的违法事实。
“徐某三人专门选择在路边停靠的汽车下手,直接用手暴力拆卸车牌,然后通过留字条加微信的方式对车主进行勒索,每个车牌通常200到300元价格不等”陈警官介绍。
最终,侦查员在大量侦查工作后,于1月13日、2月9日将剩余两名嫌疑人吕某、刘某抓获。
房山警方提示,停车时,尽量选择有专人看管或有摄像头监控等较为安全的场所,不要将车停放在偏僻路段或者没人看管的人行道上,如遇车牌被盗,不要心存“破财消灾”之念,更不要“忍气吞声”,应尽快向警方报案,减少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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