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1 13:08 人阅读 来源:未知
中国江苏网5月10日讯 5月8日,国家药监局公布,板蓝根泡腾片等18种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OTC),伤湿止痛膏由乙类非处方药转换为甲类非处方药,消费者无需再凭医生处方,直接到药店就可购得这些药品。专业人士提醒,市民应对症下药,切莫盲目购买。
18种药转为“OTC”
“处转非”须经过评估
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板蓝根泡腾片等19个品种管理类别的公告》。板蓝根泡腾片等18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伤湿止痛膏已不符合目前乙类非处方药确定原则,由乙类非处方药转换为甲类非处方药。
有消费者会有这样的疑问,这些药原本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开,变为无需处方就能买到,会不会存在一定的用药风险?记者了解到,这些药都经长时间临床使用,评估风险性较低,因此才改为非处方药。
邗江区市场监管局药械监管科人员表示,处方药转非处方药,需经过一套复杂的论证、审定流程。转为“OTC”的处方药,须经医生处方长期临床实践,还要进行不良反应统计,药监部门会根据这些数据,对药品风险性进行评估,只有风险性低、相对安全的药品才有可能被转为“OTC”。
其实,所有非处方药前身都是处方药,刚上市的新药,不可能直接被定为非处方药,须经大量临床实验,直到药监局批准上市。此后,卫生、药监等部门还会对不良反应进行监控、上报,由国家药监局统计后,评估药物的安全性。
非处方药也是药
切勿盲目购买和服用
药品“处转非”后,药品说明书还需重新修订,并报药监部门备案。“处方药说明书专业术语和数据,普通消费者不一定能看懂,转为‘OTC’后,说明书语言就要修订的通俗易懂。”该人员表示,生产的药品附新说明书后,上市后将按非处方药管理。
药品“处转非”,消费者就可以像买菜一样买药了吗?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非处方药也是药,是药三分毒,并非完全没有安全隐患,市民千万不要只凭药品名称就乱使用。
一般市民到药店买OTC药品,没有咨询驻店药师的习惯,买回家才发现看不懂说明书,凑合着吃就可能吃出问题。所以买“OTC”药品,还是应听从医生或药店医师指导,并仔细阅读药品说明和禁忌症,切勿盲目购买、服用。
非处方药也分两类
购买前需要咨询药师
对于伤湿止痛膏由乙类非处方药转换为甲类非处方药,邗江区市场监管局药械科人员解释,甲、乙两类非处方药的区别源于对其安全性的评价,分别以红色和绿色“OTC”标志区分。
“目前,国家对非处方药实施分类管理,分为甲、乙两类。销售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应配备执业药师。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应配备经食药监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该人员表示,甲类非处方药只能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出售,且药店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而乙类非处方药除可在药店出售外,还能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药妆店、便利店等处销售,无需专业药师驻店。
药品备注“双跨”
消费者视病情“两吃”
在此次公布的名单中,板蓝根泡腾片、蒲地蓝消炎片、麦味地黄胶囊都备注为双跨药品,什么是双跨药品呢?通俗地说,“双跨药”就是兼具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双重身份的药品,目前我国双跨药有2000多种。
该人员表示,界定“双跨”药的身份主要看其说明书适应症,常见的阿司匹林就是双跨药,作为非处方药,适应症是解热、镇痛,解热,只准服用3天,止痛只能用5天。“变身”处方药时,须在医生指导下,可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及心血管疾病等,可长期服用。如果是处方药,包装内会附处方药说明书。如果是“OTC”,药盒上会有“OTC”标识,内附非处方药说明书,
市场监管部门建议,消费者选择“双跨”药时,应掌握一个原则,能自我诊断的疾病,可去药店购买OTC药品。如果是大病,必须找医生,哪怕医生开的是同一种药品,该药是作为处方药使用。
记者 耿海龙
18种转非药品名单
1 板蓝根泡腾片
2 丹芎瘢痕涂膜
3 儿宝颗粒
4 复方瓜子金颗粒
5 复方黄藤洗液
6 复方罗汉果清肺糖浆
7 葛根汤颗粒
8 金莲清热胶囊
9 麦味地黄胶囊
10 牛黄蛇胆川贝滴丸
11 蒲地蓝消炎片
12 清火栀麦丸
13 舒肝和胃丸
14 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
15 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16 盐酸阿莫罗芬乳膏
17 盐酸布替萘芬喷雾剂
18 右旋糖酐铁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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