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陷套路贷:借2千要还20万 每天接100多电话

2018-05-25 05:21 人阅读 来源:未知

 “在吗,明日到期,请备足资金13点找财务还款,逾期一天产生10%逾期费,全款2000元……”昨日,看过报道后,32岁的任先生致电本报讲述自己的遭遇。最近他被“套路贷”套得快疯了,借2000元不到50天已欠近20万,每天催债电话100多个、短信300多个,连妻子电话也处于“打爆”状态,要和他离婚。

 
本报报道新郑警方侦破的“套路贷”受害人有1000多人,那么如何看待“套路贷”?咋定性、利息是否合法、如何应对?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法官和律师。
 
“套路”很吓人 借2000元不到50天已欠近20万
 
今年4月,任先生手头急需2000元钱,发愁之际,他手机收到这样一条短信:“需要用钱吗?加我QQ号免审核最高3000至5万。”
 
好奇加上急用钱,他几乎没有犹豫就加了对方的QQ号。
 
“无抵押,零存款,我们只需要你的身份证就可以借款。”任先生听了对方诱人的介绍后,当即表示要借款,即使对方告诉他借2000到手1400元,借款一周,周利息600元。
 
借款一周还没到时,对方又称:“你能还上吗?要有困难我帮你推荐其他贷款公司,你可以先找他们借还我的,这个额度更高,利息也低。”实在没钱还的任先生答应了,又和新的贷款公司借了钱。
 
贷了又贷,还了又还,不到50天要还近20万。
 
催债很逼人 每天100多个电话,妻子手机也被打爆
 
“催债的把我电话都打爆了,每天电话都在上百个,骚扰威胁短信300多个,连我爱人的手机也是。”任先生说,和他结婚10年的妻子每天被催债烦得要和他离婚。
 
任先生给记者提供的大量截屏照片显示,全国各地的催债电话号码都有,还有不少威胁短信:“交续期,没商量,600”“如果你没钱,我可以代你借一笔”“几百块,一个大男人没有?那你家里人有咯。”甚至,任先生收到短信:“任某某在某公司借钱未还,妻子某某,妈妈某某,爸爸某某。”
 
5月19日,对方又给他发威胁短信,意思是再不还款,他们就要找他的家人要钱。
 
5月21日,显示安徽池州手机号156发了条“逾期用户公示”彩信给他,他的身份证照片盖有“不诚信曝光”字样,上有任先生身份证号、手机号,内容是,“在2018年5月14日在本公司借款1500元,多次短信,电话通知,态度差,拒绝电话,涉嫌故意拖欠贷款。我司将上报失信人员名单,并有权终止合同,提交逾期审查组处理,正式追究本人违约责任。法务信函将邮寄至村委会以及公司人事部进行公示。”落款“互联网网贷联盟”。
 
伎俩很气人 威胁说:“你上了‘黑名单’,孩子上不了学”
 
昨天下午,任先生说,对方发微信劝他:“为了下一代,给小孩做个榜样,你自己是成人,难道自己没有判断力吗?有人逼你借钱吗?”“现在全国在提倡,小孩上不了学那是一辈子的事。”还发了个截图,“报名考生家长必须无失信记录”,让他“考虑,清楚了”。
 
任先生说,随后,他们又给他发了一张图片,上面有“首批借贷宝逾期用户登录‘黑名单’”,有6个人的照片、身份证号,还有执行依据文号。不过,6个人的照片都打上马赛克。图片下方还写有5招强制执行措施,什么查封冻结财产账户、水陆空出行受限、住房可以被拍卖、子女就读受限、情节严重可判刑。
 
听说任先生要报警,对方直接微信他说:“速度点,报警电话110”“你已经上征信系统了”“报警也要还钱”……
 
关于“套路贷”的疑问
 
听听法官和律师咋说
 
“套路贷”如何定性?
 
惠济区法院法官任斐认为,“套路贷”案件行为方式总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被告人借款阶段的层层“连环套”,在此期间主要为诈骗行为;第二阶段则是“索债”阶段的恐吓、威逼甚至非法拘禁等行为。“套路贷”类案件的特征是被告人非法侵占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财产,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涉及的罪名有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等。
 
“套路贷”犯罪案件属于新类型案件,涉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较多,对于犯罪数额的认定等问题实践中还缺乏明确具体规范,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在具体案件中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手段进行具体分析。
 
但由于“套路贷”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自杀、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所以法院对此类案件从严惩处的立场是坚定的。
 
“套路贷”利息合法吗?
 
“‘套路贷’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被害人在面对‘套路贷’时往往意识不到这是种犯罪行为,以为是民事纠纷,往往选择不去向公安机关报案,结果越陷越深。”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杨磊说,深陷“套路贷”的被害人想要解套,首先要了解我国对于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知识,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的本金应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为借款本金,而借款的利息应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不超过年息24%的部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超过年息36%的部分是非法的,被害人无需支付;年息24%至36%之间的部分则为自然债务,给了不能要回来,不给对方不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要回;对于复利的约定,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年息之和不得超过24%,超过的部分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遭遇“套路贷”该怎么办?
 
任斐提醒,在有相关资金需求时,一定要选择手续完备、证照齐全的正规公司进行,在签订相关合同前要注意多方核查对方经营资质等营业状况和涉诉情况。签订合同时,要对容易引起纠纷的还款时间、支付方式、利息等进行清晰明确的规定。如发现存在显失公正的格式化不平等条款,应拒绝签字,并提出交涉、要求修改;还款时尽量选择有迹可循的转账方式,并注意留言标明资金用途,如采用现金方式还款,要注意让对方及时出具收条,切忌“空口无凭”。
 
如不幸陷入“套路贷”骗局,要注意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出于好面子等心理或在不法分子恐吓下一味地忍气吞声,甚至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走上“不归路”。如遭遇不法分子的电话恐吓、深夜拍门等暴力催收,要尽快报警。要注意保留双方往来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同时积极出庭应诉,避免法官因此不能准确界定真实的借贷金额,进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杨磊也提醒,遭遇暴力时,一定要冷静与之周旋,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待自己脱身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将相关的材料交给警方。同时,被害人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款时的通话录音、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催款电话录音、短信或者聊天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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