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变相“现金贷”重出江湖 利率畸高个别超过1000%)
经历了此前的多次整治,现金贷平台换了“马甲”重出江湖。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6月12日发布消息称,近期有部分机构或平台以手机回租、虚假购物再转卖等形式变相发放“现金贷”,甚至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中国互金协会呼吁消费者,审慎选择平台,理性办理借贷。
变相“现金贷”衍生出的新的手法有哪些特点?《证券日报》记者通过互金整治办文件总结整理出“四大套路”。其中,手机“回租贷”利率畸高,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个别甚至超过1000%。
互金协会呼吁
消费者理性借贷
据中国互金协会介绍,根据近期监测发现,有部分机构或平台“换穿马甲”,以手机回租、虚假购物再转卖等形式变相继续发放贷款,有的还在贷款过程中通过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方式变相抬高利率。特别恶劣的是,发现有少数平台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以收取高额逾期费用,严重地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去年以来,监管部门先后出台多个文件,明确了规范“现金贷”等网络借贷行为的管理要求,加强对“现金贷”业务的监管并逐步化解其形成的风险。
中国互金协会呼吁,各会员单位和相关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开展贷款业务;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机构应恪守行业自律要求,主动加强内部管理,杜绝任何变相提高利率、恶意收取逾期费用的违规行为。同时,应认真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如实开展信息披露,对息费定价进行重点提示,不得以不实宣传诱导金融消费者接受与其风险认知和还款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
事实上,2017年以来对现金贷的整治力度不断加大,继监管部门在2017年11月21日叫停网络小贷牌照批设后,2017年12月1日晚间,由互金整治办、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划出了行业的三大门槛,即综合利率36%以下、牌照和场景依托。
今年,互金整治办再次下发文件要求对现金贷平台加强监管,系监管层首次对“变相”现金贷乱象提出了明确的整治要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6月12日再次发布消息提醒“现金贷”先关风险,可见监管对“现金贷”乱象及变相“现金贷”严惩的决心。可以说,一场打击变相“现金贷”的战役已经开始。
透视变相现金贷“套路”
手机“回租贷”利率畸高
变相“现金贷”衍生出的新的手法有哪些特点?《证券日报》记者通过互金整治办文件总结整理了以下几种,其中手机“回租贷”影响较为恶劣,利率之高令人结舌。
套路一:手机“回租贷”猖獗
据了解,手机回租贷款指的是用户将手机“抵押”给平台(非法律意义上的抵押)。通过电子合同的签订,暂时把手机的所有权和处分权移交给平台,手机不用邮寄给平台,此时平台会估测出手机的价款并支付给用户相应金额。换句话说,就是平台“回收”了手机,但手机还在用户手里。之后,用户选择租期,租用自己的手机。此时平台把“回收”的手机又出租给用户。到期后,用户可以选择继续租用(续租)或者赎回自己的手机。续租需支付给平台相应的租金,赎回手机需支付给平台回租手机时等同的金额和租期产生的租金,然后结束订单,手机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归还给用户。
有数据显示,“回租贷”相关平台已逾100个,注册客户数百万人,大多数目标客户锁定为大学生。利率畸高,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个别甚至超过1000%。在分析人士看来,此类手机回租模式,实际上是打着手机回租幌子的现金贷业务,不仅暗藏合规风险,用户隐私安全也难以保障。
套路二:贷款过程中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抬高利率
有些平台强行要求贷款客户办理会员卡、高价购买商品等,变相抬高利率,其中名义年化利率36%;如算上购卡成本,实际年化利率可高达291.9%。
值得注意的是,6月1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已经对通过出售会员卡、会员服务的形式收费的行为作出风险提示,要求各机构审慎对待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性扣去费用的收费方式。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表示,近期接收到多起投诉称,某些平台通过出售会员卡、会员服务的形式,由借款人的借款本金中一次性扣取费用。“此种做法增加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并可能涉及收取“砍头息”等问题。”
套路三:故意导致借款人逾期
有些平台存在故意导致借款人逾期问题,公益性互联网消费投诉服务平台“21聚投诉”梳理发现,5月1日-15日,该机构接到类似投诉21笔,涉及13家网络借贷平合。相关平台未自动扣划借款,借款人主动将钱打给平台还款失败。贷款逾期后,平台恢复正常,电话通知客户逾期,并收取很高的逾期费用。
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借款人承担了高昂的借款成本;另一方面,容易滋生借款人“以贷养贷”。
套路四:通过虚假购物再转卖发放贷款
部分平台的套路是:用户下单购买商品,但无需支付货款,直接申请退款或转卖变现,转卖成功后即可获得资金;平台赚取延迟付款费和转卖撮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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