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紫泥镇南书村,黄先生的母亲郭女士在漳州紫泥镇南书村一处道路上被一条黑色大型犬撕咬,经抢救无效死亡。黄先生告诉记者,咬人的犬只平时是当地一家酒楼喂养。
最开始他母亲在酒楼内便被黑狗咬伤,随后,黄先生在酒楼工作的小姨将郭女士搀扶走出,可走到酒楼后的空地时,黑狗尾随上前将郭女士扑倒,撕咬了数分钟,拖行数米,郭女士最终不幸去世。
酒楼方面曾委托了一人前来协商赔偿事宜,对方表示可以赔偿十多万元了结此事,但黄先生并未同意,“赔偿多少暂且不说,那条咬人的狗还养着,都没有被处理掉。”黄先生说,这令他非常气愤,“我一定要给母亲讨一个公道”。
狗主人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网友评论:该治一治养狗人了,不是加强对狗的管理,而是加强对养狗人的管理,要立法。
网友评论:酒楼必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把肇事犬处理掉,支持黄先生走法律程序讨回公道!
老人被恶犬活活咬死,这样的事情真的是让人触目惊心,狗主人必须要受到惩罚!你是怎么看的呢?感谢您的阅读,如有不妥之处,愿您留下宝贵的建议!
(原标题:“漳州恶犬咬死老人”家属发声:很气愤狗还活着,未同意十多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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