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拟规定核心数据不得出境

2021-10-01 09:35 人阅读 来源:未知

 9月30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工业和电信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数据出境,并加强对数据出境后的跟踪掌握。核心数据不得出境。



延伸阅读:

  • 微信淘宝实现互通?工信部要求即时通信软件解除屏蔽网址链接
  • 工信部下架8款APP:私自收集用户隐私仍是重灾区
  • 工信部整治APP 对8类问题开展规范整治
  • 工信部将开展为期一年商务楼宇宽带垄断专项整治工作
  • 工信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VPN
  • 上一篇:二奶杀手张玉芬:20年扒光上千只“狐狸精”,她是怨妇还是救星? 下一篇:她是“小三克星”,成立情感驿站专门帮助原配,名气火到了国外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我们|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Copyright ©2004-2016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