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一男子用手电筒吓死养鸡场1100多只鸡,法院判了

2023-04-06 12:58 人阅读 来源:未知

 听说过鸡被吓死吗?近日,湖南衡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一男子因吓死1100只鸡而获刑六个月。

 
2022年4月,被告人谷某某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砍了钟某某家的树,钟某某的妻子发现此事后将树拖走,谷某某便心生怨恨。
 
为了打击报复,谷某某趁夜色偷摸至钟某某家的养鸡场,在鸡棚门口用手电筒照射鸡群,导致鸡群在受到惊吓后,四处乱飞,聚集到角落,460只鸡因互相挤压、踩踏而死亡。
 
被钟某某发现后,谷某某为此赔偿了3000元,其心里对钟某某的不满也变得更加强烈。于是,又以同样的方式导致钟某某家的鸡因受到惊吓挤压致死,此次又死亡了640只鸡。
 
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两次挤压致死的鸡总价值为13840元。
 
衡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谷某某主观上为泄私愤,意欲造成他人损失,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鸡群死亡的情况,仍先后两次实施照射鸡群的行为,造成被害人损失上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被告人谷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谷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毁坏”不仅包括从物理上变更或者消灭财物的形体,如烧毁他人所有的汽车,摔烂他人的手机等;也包括效用上的丧失,如放飞笼中的小鸟,将他人的戒指扔入大海等。此外,我们通常认为“财物”就是指无生命的物品,但是在财产犯罪中的“财物”还包括有生命的动物。本案中,钟某某饲养的鸡属于其个人的财物,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


延伸阅读:

  • 奇葩!35万商铺被改成厕所,业主哑口无言
  • 粗制滥造、内容失格!部分童书奇葩多,“儿童不宜”
  • 盘点那些亮瞎眼的奇葩高薪工作,职业小三月入10万
  • 司法部:出硬招实招铲除 “奇葩证明”重复证明
  • 新华社调查奇葩证明:老人为证明自己活着举当天报纸拍照
  • 夫妻离婚互不相识 法官一问:女方身份证曾丢失过
  • 工商总局禁限用奇葩企业名称:不得使用语句和段落
  • 郑州相亲角现奇葩条件:女方体重必须是111斤
  • 上一篇:婚外情每一次活动都需花费 下一篇:为救高烧小朋友高铁临时停车2分钟:暖心,生命至上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我们|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Copyright ©2004-2016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