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31 10:11 人阅读 来源:
在债权债务关系当中,作为债权人的一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已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情况下,它是否存在一个期限呢?不知道大家是否曾经考虑过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小编就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期限是多久发表看法,欢迎大家阅读!
支付令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的一种特殊法律程序。支付令具有强制性,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具有同等强制力。在收到法院来的支付令后,用人单位应予以充分的重视,并按照以下方式和程序来处理:
期限
(1)拖欠属实的,可以在支付期限内(15日内)支付,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无效。因此在收到支付令的15天之内,用人单位如果认为支付令所说的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以书面方式对支付的数额或者支付的理由提出异议,而不能“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等理由提出异议,更不能提出口头异议。
(3)如果用人单位在15天之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15天以后支付令就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履行,劳动者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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