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2 15:28 人阅读 来源:
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人中可能会涉及到有担保人的存在,那在这中间担保人应该怎么承担责任呢?接下来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 作为借款的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网友咨询】
朋友龚某去年向陆某借款时,由我给他做了担保。
今年龚某因为一起车祸身故,现在虽然借款还未到期,但债主陆某已经来找我要求还钱了。
我说这笔钱尚未到期,即使到期,他也应该向龚某的妻子和其他家人索要,如果他们不肯还钱再来找我。可是陆某不听我的解释,还是一直盯着我要求还钱。
请问律师,我给陆某作的解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笔钱到底是应该先由龚某的家人还,还是陆某可以不找他们,直接要求我这个担保人还?
【律师回复】
根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款,一般来说须等期限届满时,出借人才能要求返还。
至于担保问题,要看宋先生和陆某之间的约定。
如果当初明确约定为一般担保,则宋先生的理解是正确的,只有当龚某到期不还钱后,陆某才能要求宋先生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方式、约定不明确或明确约定为连带担保,则宋先生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就是说陆某可以在债务到期时直接找宋先生要钱。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作为借款的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具体内容,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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