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1 10:53 人阅读 来源:未知
近日,国道323线乳源县收费站撤并在即。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八年前,在国道323线乳源县城段改建工程中,洒下辛勤汗水的数百名修路民工至今未领到他们应得的工钱。时至今日,当年精壮的筑路汉子,有人已经病故,有的人等白了头,等弯了腰。八年间,这条公路已为当年的股东挣回数千万元,但民工们却望眼欲穿,至今也没有等到他们的工钱。
但他们还在等着。
三方合资营运国道
据了解,323线乳源县城改扩建工程全长16.5公里。1994年8月,乳源县政府与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珠海西区工区、广西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订立合同,合股投资5800万元改扩建323线乳源县城路段。乳源县政府以征地、拆迁、设计等形式出资580万元;明兴房地产公司出资1000万元,珠海西区工区自筹其余的工程施工用款4220万元并以大包干的形式按图纸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建设。在合同承诺金和工程启动金到位后,三方共同组成项目工程指挥部协调工作,工程完成公路投放使用后,该项目由三方共同组成合资合营公司管理。
八年过去工钱至今不付
从1994年12月开始,来自当地、湖南、四川、广西、海南岛等地的数百民工在工头的率领下先后来到工地,在和项目工程指挥部签订了工程发包合同后,开始了筑路工程。经过民工的努力,两年后公路正式通车。然而,令民工始料不及的是,他们的工钱却久拖不付。
据当地参加工程的民工代表苏坚炳说,当年,他们施工队来参加修路都是属带资性质,按合同规定,甲方(乳源县国道323线改建工程处)应按每月进度付给施工队80%工程款,工程验收后,再一次性付清余款。然而,从开工到结束,他们几十名工人仅收到一笔一万元生活费。至今,甲方拖欠工人的工钱161万元。
代琼远愧对乡邻不敢回家
来自四川的代琼远当年从家乡组织四川民工参与修建323国道改建工程,由于甲方没有支付工程款,目前拖欠四川工人37.5万元,代琼远对记者说,多年来,他愧对家乡父老,一直没有回家,在乳源追讨欠款。
等结账耗费八年光阴
广西容县四建公司的小包工头黄永德遭遇更惨。
他于1994年底来到乳源承包一段路的工程。工程完成后,甲方已欠下了工程款20万元,8年来他多次找甲方要钱,但就是追不回来,无奈他只好将自家的房子抵押并借钱,先付工人部分工钱,而自己只好留在当地等候结账,这一等就是8年。
在记者面前,这位当年精壮的汉子,在饱受多年讨债艰辛后,现在已满脸沧桑,一头白发。
为讨钱民工病死窝棚
据了解,目前,尚有600名以上的民工没有领到工钱,所拖欠的工程款达1000万元左右,有的民工由于久候没有消息已黯然离去。至今还有40至50名民工滞留在当地,这些民工中有当年的小包工头、民工代表等,他们有的在建路时借了高息借款,因无力偿还,整天东躲西藏,他们或投亲靠友,或靠打零工度日。
在乳源县一条老街,几位民工将我们带到他们住的破旧民房里。在阴暗的灯光下,房里只有几张旧床和一些烂棉被。一位姓李的民工对记者说,这就是他们的“家”了。据他说,过去几年间,他们7位民工曾住过自己搭建的石棉瓦窝棚,睡过稻草堆,有时候一个星期都没有肉吃。为了节省开支,一天只敢烧一个蜂窝煤。
一位姓张的民工把我们引到他的床前,指着床头一张发黄的报纸,只见上面有一行醒目的标题:“在逆境中自强不息”。这位民工对记者说:“在这几年,我每天都是靠这句话支撑下来的,要不早疯了。”一位姓苏的小包工头对记者说,路修好都已五年了,这们这帮人在外追债也五年了,再也无法忍受追债的辛酸。
据了解,目前滞留在当地的民工大都生活困难,更有甚者,有民工因无钱看病悲惨死去。据民工反映,去年7月,来自湖南的民工何亚邦得了重病,家人无力支付他的医药费,于是将他抬到乳源收费站,何亚邦在收费站一个用稻草铺就的墙角里一躺就是几天,但站内却没有一人理会,最后,家人只得哭哭啼啼将他抬回住处,不久何亚邦因无钱治病死在了简陋的窝棚里。
开发公路的部门已解散?
据了解,323国道乳源县城段工程,竣工营运已有五年,在京珠高速公路未建好时,323国道是外省货车主要入粤通道,乳源收费站最高峰时一天能收到几万元汽车过路费,该段公路收费站收费累计也有几千万元。然而,不知为何,当年修路民工工钱、材料款却一直久拖不还,为此,记者来到乳源县试图找到当年开发该路的有关部门,但据说这些部门已经解散,有关人员也说不知情。
法院:股东争议未了结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因股东没有支付施工费用,一些施工单位将股东告上法院并赢得了官司,法院也冻结了公路收费站1300多万元。按道理,这笔钱应足够清偿给当年的施工人员,但不知为何,这笔款却迟迟未见发放。为此,记者又找到韶关市中院。
据法院方面人员介绍,由于323线乳源县城段改建工程中涉及到股东之间权益争议未审结,涉及金额达几千万元,而当年民工施工款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因此,就算清偿也只能按比例合理分配。
民工:有关部门罔视民工生存
对此,当年施工民工也有不同的看法。
有民工认为,自从公路收钱后,当年股东一直纠缠于利益分配,甚至对簿公堂,而他们这群当年的修路功臣却反而被人遗忘了。此外,收费站拟于最近拆除撤消,省公路局已对该路段进行评估,价值8000多万元,并准备将这笔款付给乳源县政府,因此,这条路不存在亏本问题。但不知为何,有关部门却只着眼于股权、股东利益之争,在涉及到数百名工人生存问题上却反应迟钝。
法律人士:生存权优于债权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认定先解决生存权,后解决债权。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因此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它债权,当年工钱应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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