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9 17:31 人阅读 来源:未知
扬州高邮市公安局界首派出所民警在滨海县公安局的协助下,经过3天的蹲点守候,在盐城市滨海县抓获涉黑逃犯王某(滨海人,45岁)。据查,2015年11月,王某伙同他人将以索要债务为由,将被害人赵某挟持到高邮界首一养殖塘棚内,进行非法拘禁的同时,还对被害人采取扇耳光、灌粪水等极其恶劣的手段。后五名嫌疑人先后被抓获归案,王某在逃。1月9日下午,高邮警方对外发布了该起案情。
事发2015年11月18日。受害人赵某,38岁,高邮人,当天下午4时许,因债务关系,涉黑的5人受主犯王某指使,将受害人赵某软禁在高邮界首镇一家废弃的养殖塘棚内。5人先后对赵某进行多次殴打,逼迫赵某还钱。令人发指的是,5人受王某指使,竟用两只泡沫盒子装上大粪,多次将赵某的头按在装满粪便的盒子里,一次时间长达30秒钟。赵某经不住折磨,谎称去银行取钱。次日赴高邮一家银行取钱时,乘这几人不注意,赵某向银行工作人员求救,请求报警,5人落荒而逃。
接警后,警方很快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先后赴盐城滨海将涉黑软禁他人的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但主犯王某一直在逃。当年11月,警方对王某网上追逃。追逃期间,王某似乎人间蒸发,但负责追逃的高邮市公安局界首派出所民警一直没有放弃。就在2016年底,界首派出所民警获悉,主犯王某可能潜逃回家过新年,办案民警顾不上新年假期,当即赶往盐城滨海,在滨海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终于在2017年新年第一天成功将王某抓捕归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醒:眼下正值年关岁首,涉及各种债务的人较多,追讨债务时,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不可采取过激或违法犯罪的手段,更不可动用黑社会组织进行追讨。否则将接受法律制裁,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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