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0 09:50 人阅读 来源:未知
正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广西灵山县的梁某因对方不还钱,与之发生冲突,结果钱没能要回来,反而用刀将对方割成轻伤。近日,梁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梁某与陈某系同村人,陈某曾于一个月前向梁某借了70元。此后,梁某多次要陈某还钱未果。9月28日晚,梁某途经陈某家门口时,遇到陈某,梁某再次上去要陈某还钱,随后双方因还钱问题起了争执。争吵几分钟后,陈某回家拿了一把菜刀出来,而梁某看见陈某拿刀出来后,冲上去将陈某踢到在地,制服陈某后,将刀抢过来抵在陈某脖子上,然而刀却将陈某的脖子割伤。后经法医鉴定,陈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本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双方因一时冲动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结果一人进了班房,一人身体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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