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6 11:04 人阅读 来源:未知
随着冬季到来、年关将近,新疆各地陆续结束施工季,广大农民工也将结束1年的劳作,领薪返乡。为此,新疆提前布局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新疆将从多方入手提高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成本,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
新疆将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人社、住建、银行等多部门将实行企业诚信信息共享,并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拨付、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多方面将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的失信违法成本。
此外,新疆还通过推行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完善包括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以及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等多种措施,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并在4年内实现基本无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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