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1 15:54 人阅读 来源:未知
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就可以获得1000元回报,天下还有这样的好事?
近日,北大街派出所接到市民小毛的报警,称自己和家人近期被讨债公司“追债”,不堪其扰。对方说小毛申请了分期付款购买的苹果手机,目前仍有部分余额未缴清,需支付违约金、滞纳金等合计人民币万余元,否则则要将其告上法庭,并纳入征信系统影响其终身信誉。
小毛表示,自己从未购买过苹果手机,不知讨债公司怎么会找上自己。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小毛终于搞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早在半年前,小毛在某网吧上网时遇到两名男子,对方称小毛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就可以获得1000元的“红利”。小毛被这“天降横财”迷晕了头脑,在没有详细了解、没有仔细核对的情况下就根据对方的要求签订了一份“合同”,并向对方提供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顺利拿到了1000元人民币的现金回报。而直到收到催款通知单小毛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签订的是一份高价手机的分期付款协议,这下他不仅没有拿到苹果手机,还背上了万余元的债务。
近阶段,陆续有数名和小毛有类似经历的市民到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在此警方友情提示市民朋友:签署合同落款时请务必谨慎审核各项条款,莫贪小利,以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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