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7 10:55 人阅读 来源:未知
女子经人介绍认识男友后,男友向其借5万元买车,分手后,这笔钱却始终未还。多次催款未果,女子最终将男友告上法庭。
家住东湖区的小殷今年30多岁,2015年4月初,她经人介绍认识了男子胡某,相处后觉得他比较上进,就与他恋爱并同居。为了改善生活,胡某到某车行当长途司机,有一天,他说想买一辆二手小车,并开口向小殷借钱,承诺每月还3000-5000元。小殷最后同意借给胡某50000元。
后来两人分手,胡某就不再每月还钱给小殷了。小殷多次催款未果,将胡某诉至法院。西湖区法院经审理,根据借条认定了胡某向小殷借款50000元的事实,判决胡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小殷借款50000元。
判决生效后,小殷又多次催款,但是胡某却躲着小殷。无奈之下,小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对胡某进行说服教育都无果。胡某不但躲着小殷,也躲着法官,最后,执行法官通过拘传,帮小殷追回了50000元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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