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4 11:03 人阅读 来源:未知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周二作出裁决,要求一名中国人偿还中国中信银行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及其利息。该报称,虽然中加一直致力于经济嫌犯的追逃追赃,但中国的银行通过加拿大法院向已经离境的人追款还很少见。这是一次意义重大的裁决。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颜世彪(音)原是石家庄一家木业公司的法人。2014年,他以公司名义向中信银行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并以个人名义担保。2015年6月还款到期,但颜世彪被发现早已带家人逃到温哥华。事实上,在2014年几个月的时间里,颜世彪及其妻子就在温哥华和素里购买了4套豪宅,总价值超过800万加元。
中信银行在数次追款未果后,于2015年7月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年12月,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下令冻结颜世彪及妻子的资产。去年3月,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向颜世彪发出终局裁决令,要求其在3月27日前返还5217万元人民币。但颜世彪并没有按照仲裁结果还钱,因此中信银行决定“跨国追债”。
反洗钱专家、温哥华律师克里斯汀·杜海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类似案例有很多,我猜想追债的闸门会打开”。她说,“中信银行是中国国有银行,在我看来,这个结果有更重要的意义。这项裁决将在某种程度上阻碍那些有问题的资产从中国流向加拿大。”她认为,这对加中关系也是个好结果,并有助于提高加拿大应对金融犯罪的全球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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