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0 09:30 人阅读 来源:未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要账应以合法、恰当方式,方法方式不当,触犯刑律必将受到惩罚。渠县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几被告人因受他人邀约以收账为目的,强行闯入并住进债务人家中,最终被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拘役二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等不等刑期。
本案因谢某某受债权人周某全委托前往王某某处收账,谢某某邀约被告人邓某威、杨某七、陈某希和朱某强等十余人前往债权人王某某家中收账,并以要挟王某某还账为由,长时间居住在王家,分成两班人对王某某进行看守,不准其出入,期间邓某威、杨某七、陈某希、朱某强等人在王家大吵大闹,使其家人无法正常休息。
渠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某、邓某威、杨某七、陈某希、朱某强等人以收账为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几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坦白认罪,法院依法从轻处罚,综合案件有关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被告人认罪态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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