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8 10:16 人阅读 来源:未知
借出去的钱再难讨要,也不能冲动。
2015年10月11日,白向朋友贾借款35万元,约定10日后还款。35万元中,只有1万元是贾自己的。其余的34万元,都是贾借来的。10天后,白没有如期还款。之后,贾多次催要,白仍无法偿还。
10月23日傍晚,贾为向白索要借款,指使“亮亮”(绰号)纠集来“愣小”“虎虎”等七人前往自己公司的办事处。晚9时许,贾带白回到办事处,商谈无果。当晚,“亮亮”等人在办事处内对白进行了看管。
次日上午,贾为了帮白还钱,廉价卖掉了自己的轿车。之后,白被负责“看管”的人带走。当天15时许,贾路过白入股的某加油站,看见白的越野车在,便进入加油站会议室。贾与白发生口角,贾朝白头面部踢了数脚。同时,让其余七人对白进行了拳打脚踢,白朝后倒下并有眩晕迹象。
10月28日,白死亡。经原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白系头面部被击打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案件调解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与各被告人达成赔偿155万元的调解协议。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贾有期徒刑十一年。其余七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三年至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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