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7 09:42 人阅读 来源:未知
要账本是有理的事,但如果动手打人,而且还是孕妇,那就有理变成没理了。10月19日,随州市随县公安局唐县镇派出所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余某行政拘留。
2015年12月13日,余某来到随县唐县镇黄庙村一水库找水库承包者孙某索要修建水库堤坝的工程款,不料孙某不在,却遇见孙某怀有身孕的妻子朱某,二人因还款之事你一言我一语地争吵起来。争吵到激烈处,余某上前一把将朱某推到,并怒气冲冲地踢踹了朱某一脚。经法医鉴定,朱某的伤情为轻微伤,好在胎儿无恙,但医疗费用2500余元。
唐县镇派出所受理案件后,民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告知余某追讨工程款要依法依规,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但是余某拒不赔偿朱某的医疗费用,坚持要求孙某、朱某夫妇立马还账,可是孙某、朱某夫妇又无钱可还。经多次调解未果后,余某因殴打他人,且殴打孕妇属于从重处理情节,唐县镇派出所报请随县公安局裁决,依法决定对余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裁决后,余某一直外出逃避,后经民警规劝,于10月19日投案自首,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余某已被执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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