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1 09:41 人阅读 来源:未知
与人做生意材料款迟迟不予支付,“病急乱投医”求助所谓的“财务公司”,却不料“财务公司”又变“欠债公司”,最后还是要债无望。近日,奉贤警方侦破一起以帮忙要债为名的诈骗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2016年11月下旬,公安奉贤分局奉城派出所接到群众徐某和崔某报案,均称自己找财务公司帮自己要债,但债被要去之后,自己却迟迟没有拿到钱。
经了解,崔某和徐某是朋友,两人皆在奉城地区经营油漆生意。崔某与宝山一家家具厂有业务往来,该厂家欠其62000余元的货款一直没有支付。而徐某则与浦东一家企业有业务往来,该公司也欠其17000余元货款迟迟不予支付。徐某在偶然之间看到奉城箱包城有贴小广告,称可专业帮人讨债。徐某与崔某商量后,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拨打了广告上的电话,对方很爽快答应称可以帮忙“搞定”。于是双方约定在奉城镇奉粮路碰头。徐某与崔某见对方煞有介事地从包中拿出了“财务公司”的相关材料,既有注册信息,又有法人、红章,感觉既逼真又正规,也就未加怀疑,双方签订了合同。
两人均以为很快便能拿到欠款,却不料迟迟未得到回复。两人分别拨打上家电话,上家皆称已经支付了钱款。两人再次拨打“财务公司”电话,却再也无人接听。于是两人按照合同上该公司的地址去寻找,却发现该地址系一家生产海绵的小工厂,根本不是什么财务公司。此时两人方知自己被骗。
经警方侦查,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凤某及黄某已被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由此可见,遇到债务纠纷,还是要走正常的司法途径,寄希望于所谓的“财务公司”毕竟不是万全之策。被诈骗钱财是一个方面,而近年来社会上不少的所谓财务公司,打着商务咨询的旗号,但实际上却一点都不商务,甚至一些治安案件、甚至恶性案件,都与这些财务公司有关。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委托人与代理人是有连带责任的,如果受委托的讨债公司用了一些非法手段来达到目的,那么委托人与代理人就非常有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另一方面,警方也提醒大家,有句古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因此欠人钱款还是要及时归还,切勿让自己的诚信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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