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要债跟欠债人结婚 债没要到又要离婚

2017-06-26 15:45 人阅读 来源:未知

婚姻原本应该是严肃、神圣的事情,关乎人的一生。但是,有些人把婚姻当儿戏,甚至当成诈骗、发财的手段。在房屋买卖时,为了钱假结婚的新闻,我们已经听过不少了。接下来要讲的这个案子,这个人的结婚理由你肯定没听说过。

  不久前,一名女子到临海法院杜桥法庭起诉离婚,原因是丈夫在结婚前跟她借了两万元钱,结果一直没还。

  临海法院杜桥法庭法官金祖福:“双方在(结婚前)建立感情的过程当中,被告向原告借了两万块钱,后来被告就多次拖欠,不支付了,原告向被告多次讨要,也是没有结果。”

  女子姓何,是河南人,今年四十多岁,多年前嫁到了浙江。后来在临海打工认识了本地的项某。这个项某就是本案被告,何某的现任丈夫。

  既然已经是夫妻了,为何还要讨债?

  临海法院杜桥法庭法官金祖福:“在讨债的过程当中,被告提出了一个条件,如果原告愿意跟他结婚的话,就愿意把钱还给他,原告为了这两万块钱就跟被告结婚了。”

  看似荒唐的一个条件,何某居然答应了!而更奇葩的是当时项某提出这个条件时,何某还是别人的老婆。为了跟项某结婚,她回家跟原配丈夫迅速离了婚,又很快与项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临海法院杜桥法庭法官金祖福:“因为欠钱,因为这个债务关系,原告才跟被告结婚的,而且,不至于结婚,是解除了他前任的夫妻关系,就是跟前夫离婚之后才跟现在的结婚的,就是为了讨回两万元的债务。”

  如今结婚三个多月了,项某当初承诺的还款却还是没有兑现。于是何某一气之下就把项某给告了。

  法官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并没有开庭审理,而是先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分别对双方做了调解。法官本以为何某当时这么坚持离婚,调解工作也许不会这么顺利,谁知道第二天何某主动撤诉了。

  临海法院杜桥法庭法官金祖福:“原告提出来了,因为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也建立了一定的感情,而且被告在生活中,每个月都会定期给予一定的零花钱,因为建立了感情,他们觉得也没有必要离婚,就向法院提出了撤诉。”

  夫妻感情这是金钱都买不到的。既然成了夫妻,而且也有感情了。那就是一家人,一家人还分什么彼此。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希望今后能夫妻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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