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1 13:05 人阅读 来源:未知
承包工程,结算工钱,本来是件平常事儿,可是菏泽的小徐却因承包工程款纠纷,情绪冲动,和人打架,致人轻伤,现已被青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6月,菏泽的小伙子小徐经人介绍,与乡亲们合伙,来到青州市云门山街办的一处建筑工地,承包了该工地的内外墙涂刷工程。2016年5月,工程基本完工。6月24日,小徐找到工程方经理老王,要求结算工程款。王经理以工程尚未结束。也没有验收为理由,暂时支付了80%的款项,并答应余款将陆续支付。于是小徐离开青州工地,转战泰安继续干活。
8月20日,小徐与工友回到青州,再次找到王经理讨要剩余的工程款2万元。王经理告诉小徐,经过验收,他们干的活存在部分瑕疵,需要他们修复,待修复合格后,再支付余款。听了王经理的说法,小徐觉得是工地方故意找茬,与王经理争吵起来,争吵中忍不住冲动,抡起拳头,对王经理大打出手。
接到报警,青州市公安局风景区派出所民警将仍在大吵大闹的小徐抓获。派出所里,面对民警的讯问,小徐还振振有词地说:“他找借口不给工钱,我揍他天经地义!”
要工钱是天经地义,可用过激的方式讨债要账就可能触犯法律,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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